[李宗薇老师] 给2008传科所新生
昨天因要赶到师大论文口试,故新生座谈会下半场没有参加。今天打听了一下座谈会的情况,有些想法供大家参考。
1. 不可直呼老师名
同学或者想,叫名字才「零距离」,表示跟老师是一挂的。再不就是我叫兄姊也都直呼其名,美国学生对父母、老师不也直呼其名John David的吗?再讲白一点,「叫老师名字有那么严重吗」?
我觉得蛮严重的。
我倒不坚持「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毕竟时代不同;老师可以「亦师亦友」,但亲爱的新生们,你们才刚进来,昨儿座谈大概是第二次跟老师见面,好像还没进展到「朋友」。更重要的是,即或与老师亦师亦友,但身为学生,还是要谨记身份,老师亲切、平易近人,关心你,但终究他是你的老师,不是你的同学。
诸位电影看到美国校园师生buddy buddy, 可能是中学,我先后在美国三所大学就读,在加拿大UBC当过访问学者,我观察到的师生互动,或许多为研究生,还蛮有礼貌、分寸的,称呼老师不是professor、就是sir。上课虽没起立、敬礼,但都会主动跟老师打招呼,下课离开教室时也会跟老师道谢。
所谓老师尊重学生,是指尊重学生是独立的个体,而不是放任学生言行,对于学生无礼的对待也要「默默承受」。
对老师的称呼应加上「老师」;依此类推,为大家服务的佳玲助教、战斗营教课的学长姊、所上你不太认识的学长姊,也不可直呼其名,应加上助教、学长姊的称呼,这是基本礼貌。虽说是小事,但「莫以善小而不为」。
2. 作业不可抄袭
听闻有同学表示,进传科所后学了很多,如电脑技术精进,现在「已经会修改同学的光盘,再缴交作业了」(大意如此)。
不知诸位听到这话是否质疑其效度?还是觉得这真是「好撇步」、终南捷径,以后作业上网copy,或借人家的作业,记得用技术修改一番再交就OK了?
抄袭是研究生最应当避免的,学术、研究伦理的首要规范就是不得抄袭。在先进国家,如你的作业或论文被质疑Plagiarism,那可是很严重的指控。 Plagiarism 是抄袭、窃取,将别人的想法、文字、声音、图像等当作自己的。你说我没完全抄,我有修改。对不起,模仿近似也不可;无论有意或无意均视为抄袭。在美加大 学,学生缴交报告,老师会先用侦测软件扫过,软件会清楚录显示你文句的出处,且引用不得超过一定比例,这些都要符合规范。我于2002加拿大UBC任访问学者时,当时温哥华另一所大学 SFU发生了学生集体抄袭事件,最后的处分不仅该科零分,那些学生都被退学。
作业可以参考同学的,那是切磋琢磨,但不是找同学或学长姊的电子档,据此修改。写作业是学习不可或缺的部分,作业要有个人慧见,不人云亦云,得自己动手动 脚,「上穷碧落下黄泉」,「一步一脚印」踏踏实实的做。「万事起头难」一开始不习惯,但会渐入佳境、「苦中作乐」,那时「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的成就感油然而生。
I'll be back 的
李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