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與教學碩士班簡介
壹、簡介
課程與教學碩士班(原課程與教學研究所)奉准於民國85年8月成立,86學年度開始招收碩士班學生,為國內首創課程與教學研究所。
貳、教育目標
本班以培育課程設計、教學方法及學習評量之研究與實務人才為主,輔以培養國民教育階段之課程與教學領導與管理人才,具體目標包括以下基本能力:
(1) 具備課程與教學基礎知識與課程設計、教學應用的能力。
(2) 熟練課程與教學的研究方法,具備學術論文寫作能力。
(3) 具有對課程與教學相關議題的批判與反省的能力。
(4) 養成現代化課程領導與管理的知能。
(5) 掌握當代課程與教學趨勢及政策發展趨向。
(6) 了解課程與教學理論的趨勢及其本土應用途徑。
參、課程理念
本班研究重點包括國民教育階段各學習領域之課程與教學理論、課程發展、課程改革、教學方法、學習評量及教師專業發展等。
碩士班課程朝教育專業知能與實務工作結合之方向規劃,並依據下列原則進行課程設計:
(一)配合教師專業與終身發展理念,以教師即研究者為課程設計原則。
(二)結合當代課程趨勢與政策發展趨向。
(三)強化研究方法與理論基礎。
肆、核心能力
(一) 課程與教學設計的專業知能
(二) 規劃與執行學習方案之高層思考與團隊協作能力
(三) 運用適切研究方法以解決問題的能力
(四) 課程與教學方案的反思與創新能力
(五) 關心教育議題並認同教育工作的價值
伍、發展方向
一、強調課程與教學的基礎理論與應用研究。
二、探究課程與教學領域重要趨勢與議題。
三、結合理論與實際,協助發展學校課程、教學與教師專業。
四、發展於社會機構或企業的課程研發與設計,以及教學方法的知能。
五、加強所際、校際研究資源之互通,奠定學術交流之基礎。
六、加強各國課程與教學之比較研究,促進國際學術交流與合作。
陸、課程結構
由五大類學習內容構成:課程與教學基礎課程、學理基礎課程、研究方法論、課程研究領域課程、教學研究領域課程。
修課要求:須修畢符合入學年度之課程架構畢業學分。
柒、畢業要求
本班修業年限2至4年,學生應修畢30學分,。需修完「引導研究」課程始得申請論文計畫口試,並完成碩士論文一篇。畢業前,應完成本所之學習護照制度規定,如參與學術活動或進行論文發表等。
捌、課程願景
專業、精進、實踐、創新
玖、進路
一、擔任教育研究機構研究人員
本班強調課程與教學領域重要趨勢與議題的探究,具有批判與反省的能力,可服務於政府教育研究部門或大學研究單位等,成為優秀的研究人員。
二、從事教材發展機構之研發工作
本班提供資訊化教材設計,教科書研究等課程,並定期與中華民國教材協會合辦研討會,期能發展學生未來在社會機構或企業的課程研發與設計知能。
三、擔任中小學教師及行政人員
本班致力於結合課程與教學的理論與實際,協助發展學校課程、教學與教師專業,並養成現代化課程領導與管理的知能。
四、報考公職人員考試進入公部門
本班學生具備課程與教學的理論基礎,可報考高普考之教育行政、一般行政等等。歷年畢業生參加各縣市候用校長、主任遴選,屢獲佳績。
五、學術研究
本班培育之畢業生不僅熟練課程與教學的研究方法,且具備進一步學術研究之知能,可繼續於課程與教學或相關領域的深造,成為課程教學領域之學術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