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與教學碩士班簡介
壹、簡介
課程與教學碩士班(原課程與教學研究所)奉准於民國85年8月成立,86學年度開始招收碩士班學生,為國內首創課程與教學研究所。87年增設教學碩士班。民國90年9月奉教育部90.9.19台(九○)師(二)字第90116104號函核定自91學年起增設博士班。92學年增設課程領導與管理碩士學位在職進修專班。
貳、課程理念
本班以培育課程設計、教學方法及學習評量之研究與實務人才為主,輔以培養國民教育階段之課程與教學領導與管理人才。研究重點包括國民教育階段各學習領域之課程與教學理論、課程發展、課程改革、教學方法、學習評量及教師專業發展等。
碩士班/碩士在職專班課程朝教育專業知能與實務工作結合之方向規劃,並依據下列原則進行課程設計:
(一)配合教師專業與終身發展理念,以教師即研究者為課程設計原則。
(二)結合當代課程趨勢與政策發展趨向。
(三)強化研究方法與理論基礎。
參、教育目標
一、基本能力指標
(1) 具備課程與教學基礎知識與課程設計、教學應用的能力。
(2) 熟練課程與教學的研究方法,具備學術論文寫作能力。
(3) 具有對課程與教學相關議題的批判與反省的能力。
(4) 養成現代化課程領導與管理的知能。
(5) 掌握當代課程與教學趨勢及政策發展趨向。
(6) 了解課程與教學理論的趨勢及其本土應用途徑。
二、教學目標
本碩士班以培育課程發展與設計、教學系統設計、教學方法及學習評量之研究人才與專業實務人員為主,輔以培養國民教育階段之課程與教學領導人員。在博士班方面,以培養大學、教育研究機構所需之課程與教學研究人才,以及具有專業研究能力的學校教師及課程與教學領導人才。
肆、核心能力
一、碩士班
(一) 課程與教學設計的專業知能
(二) 規劃與執行學習方案之高層思考與團隊協作能力
(三) 運用適切研究方法以解決問題的能力
(四) 課程與教學方案的反思與創新能力
(五) 關心教育議題並認同教育工作的價值
二、碩士在職專班
(一)認同專業工作價值並認真完成任務
(二)與人共同發展課程與教學方案之協調合作能力
(三)解決學校課程與教學問題之研究能力
(四)課程與教學方案的反思與創新知能
(五)以適切的課程教學方案協助弱勢學生
伍、發展方向
一、強調課程與教學的基礎理論與應用研究。
二、探究課程與教學領域重要趨勢與議題。
三、結合理論與實際,協助發展學校課程、教學與教師專業。
四、發展於社會機構或企業的課程研發與設計,以及教學方法的知能。
五、加強所際、校際研究資源之互通,奠定學術交流之基礎。
六、加強各國課程與教學之比較研究,促進國際學術交流與合作。
陸、課程結構
一、碩士班 / 碩士在職專班
由五大類學習內容構成:課程與教學基礎課程、學理基礎課程、研究方法論、課程研究領域課程、教學研究領域課程。
修課要求:須修畢符合入學年度之課程架構畢業學分。
柒、畢業要求
本班日間碩士班修業年限2至4年,學生應修畢30學分,夜間碩士班應修畢32學分。需修完「引導研究」課程始得申請論文計畫口試,並完成碩士論文一篇。畢業前,應完成本所之學習護照制度規定,如參與學術活動或進行論文發表等。
捌、課程願景
專業、精進、實踐、創新
玖、進路
一、擔任教育研究機構研究人員
本班強調課程與教學領域重要趨勢與議題的探究,具有批判與反省的能力,可服務於政府教育研究部門或大學研究單位等,成為優秀的研究人員。
二、從事教材發展機構之研發工作
本班提供資訊化教材設計,教科書研究等課程,並定期與中華民國教材協會合辦研討會,期能發展學生未來在社會機構或企業的課程研發與設計知能。
三、擔任中小學教師及行政人員
本班致力於結合課程與教學的理論與實際,協助發展學校課程、教學與教師專業,並養成現代化課程領導與管理的知能。
四、任教於大學院校
本班畢業博士生為課程與教學領域之高階專業研究人才,具備探究課程與教學領域重要趨勢與議題的能力,可參與大學院校之研究人才應聘或投入課程與教學相關研究機構工作。
五、報考公職人員考試進入公部門
本班學生具備課程與教學的理論基礎,可報考高普考之教育行政、一般行政等等。歷年畢業生參加各縣市候用校長、主任遴選,屢獲佳績。
六、學術研究
本班培育之畢業生不僅熟練課程與教學的研究方法,且具備進一步學術研究之知能,可繼續於課程與教學或相關領域的深造,成為課程教學領域之學術人才。